乾隆二十七年(1762 年)秋天,曹雪芹冒雨从山村踽踽独行,一大早就赶到了敦敏的居处槐园。
槐园在宣武门内太平湖畔。淅淅秋雨中敦敏的家门紧闭着,大约还没有起床。曹雪芹就在槐园门前廊下暂且避雨,为了驱寒不时来回走动着。
正在这时,忽见一人远远走来,腰间挂着佩刀。因来人披着蓑衣,戴着斗笠,走近才看清竟然是敦敏的弟弟敦诚。
敦诚万万也没想不到有这种巧事,一个劲儿地说:“奇了奇了,天下竟有这等巧事!我平常也不怎么到哥哥的府上来,即使来,也不会是这么早,更不会这种天气来。这次是感到心情不好,才来找哥哥叙叙的。”
见到曹雪芹,敦诚分外高兴。他见曹雪芹衣衫单薄,一大早走这么远的路,必定早已酒渴如狂了,便拉着曹雪芹就近走入一家小酒馆,要了酒菜,二人对饮起来。
曹雪芹告诉敦诚,他的《石头记》后三十回,就要写毕封笔了。家境艰难,儿子方儿身子不大好,一直瘦弱多病。不过,举家食粥也过得习惯了,困苦压不倒人。
敦诚见他还如以往一样豁达乐观,也就放心了。
待他们酒足饭饱,准备离席而去时,只听敦诚轻轻喊了一声:“糟糕,一早儿出来,竟忘记带钱了!”曹雪芹下意识地掏了掏兜儿,囊中空空。他早已一文不名了。正在二人情急游移之际,敦诚“叭”一下取下佩刀,递给酒保说:“暂做抵押,回头取钱来赎。”
曹雪芹为朋友的豪爽感动,兴之所至,即时做了一首长歌,谢敦诚“解佩刀沽酒而饮之”的至诚。可惜这首长歌已不复存在。只有敦诚写的《佩刀质酒歌》一首,收存在他的《四松堂集》里,记下了这次富有戏剧性的豪饮。诗首小序云:秋晓,遇曹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曹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曹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也作此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