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在治国决策中,必须有一个稳定而精干的辅助性、顾问性团体来为他服务。汉初承袭秦制,朝廷中丞相直接辅佐皇帝,总领朝政事务。由于丞相多由开国功臣出任,威重权大,地位极显。不仅对百官有统领的责任,更有任免、考课的权力。他们直接参与决策,制定法律政令,一定情况下,即使是皇帝的决定,也可保留执行。
汉武帝即位不久,旧日的功臣大都衰败凋零。但按照当时惯例,丞相依然拥有极大的权力。丞相田蚡以皇帝的至亲身份为丞相,独断专行。
当时,他所提的意见皇上一概接受,他所推举的人,有的一起家就到两千石的职位。权力几乎超过了皇上。因此,对于相权的剥夺已不可避免。
为了使自己能够直接掌握行政大权,汉武帝必须建立一个完全由自己控制运作的亲信机构。后人为区别于外廷,将其称作“中朝”。
“中朝”就是内廷,是由侍从皇帝左右的一批“尚书”“内侍”组成。
尚书本是少府之属宫,汉初之尚书主要职掌文书,传达诏令。汉武帝时开始利用其为内廷办事人员,并一度用宦者充任,尚书令改称“中书遏者令”,又设置仆射为尚书令之副职。后因国事日重,尚书机构亦随之扩展,分事四曹各司其职。
由于汉武帝对尚书的重视,其职权渐渐扩大,地位也日益重要。此外,汉武帝通过贤良对策、官员荐举及自荐等方式,集中选拔一批近侍之臣。他们由庶僚加衔侍中、诸曹、诸吏、散骑、小常侍、给事中,从而以加官之资入侍,成为皇帝的亲信内臣。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称:侍中、中常侍可以出入禁中,诸曹受尚书事,诸吏得举法,给事中掌顾问应对诸事。他们名义上是侍从之臣,实际上参与朝政谋划、决策,甚至执行政令决策,成为权势渐大的中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