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格(1/3)
读文学史,觉得还是我们中国治学的人聪明,将一些作家捆绑在一起,以便于叙述,就比外国人爱搞的这个主义和那个主义,以流派来分,要简单省事,清晰明了得多。我翻了一下已作古多年的鲍昌先生主编的一部《文学艺术新术语词典》,关于文学艺术方面的形形色色的主义,至少有好几百个条目。我努力去理解他和他的助手所诠释的文字,坦率地讲,第一,记不大住;第二,分不清楚;第三,当然,也归咎于我接受能力差,不如时下一些贩卖洋货的新潮评论家,说来如数家珍地熟悉。
不过,我还是认为咱们老祖宗的办法好,几个方块汉字就解决问题了。“竹林七贤”,以交往论,“建安”,以年代论,“花间”,以成书论,“公安”、“竟陵”、“桐城”,以地域论,“李杜”、“元白”、“温韦”、“王杨卢骆”,以姓氏论,都在形式上,而不在内容实质上寻求相同的地方。
因此,想把一些作家,我指的是健在的,正在文坛上驰骋的作家,由于有某些共同点,而不顾其根本上有歧异的不同点,而企图结合成某种主义,某种流派,大体上是不会太成功的。再没有比作家更过敏,更神经质,更不愿意听到别人为他(她)指手画脚的了。
自由驰骋的艺术个性,是作家的灵魂。
评论家对于作家和作品,任何规范化、模块化、定型化、格式化的行为,尽管其动机无比良善,都可能对作家形成一种心狱的作用。
文学家是属于“多情善感”的一族,是不怎么遵守游戏规则的一族,是特别具有个性色彩的一族,
是一种很难用什么模式框起来的一族,而且,也是属于自我感觉总那么良好的一族。因此,让他们成为合唱团团员,按指挥棒在那儿多来米,那肯定会是一次很糟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