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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科学理论接受的几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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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论的发现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理论的辩护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其实,科学理论的辩护也就是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在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上,主要有四种观念:逻辑经验主义、历史主义和SSK和建构主义。

一、逻辑经验主义论科学理论的接受

逻辑经验主义认为科学发现属于心理学,因而不属于科学哲学研究的对象,而科学哲学的主要问题则是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例如1929年,石里克等人发表了《科学世界观:维也纳学派》中指出:“我们已经根据两点规定基本上描述了科学世界概念的特点,第一,它是经验主义的和实证主义的,只有来自经验的知识,这种知识是建立在直接所予的基础上的。第二,科学的世界概念是以一定的方法即逻辑的分析应用于经验材料达到统一科学。既然每一个科学陈述的意义都必须通过还原为关于所予的陈述来说明,那么同样,任何概念(不管它属于科学的哪一个分支)的意义也可以通过逐步还原为其他概念,直到那些与所予直接相关的最低层次的概念来说明。”[1]卡尔纳普设立了一个对科学语言进行检验的逻辑规则。“我们简短地总结以下分析的结果。令‘a’为任何词,‘S(a)’为出现这个词的基本句子。那么‘a’有意义的充要条件就可以用下面每一个陈述提示出来;这些标准归根结底说的是同一件事:

1.已知a的经验标准。

2.已知规定了‘S(a)’可以从一些什么记录句子推出来。

3.‘S(a)’的真值条件确定了。

4.已知‘S(a)’的证实方法。”[2]

艾耶尔用日常用语把它表示为:“人们认为,可证实性原则应当提出一个可以用来决定一个句子在字面上有无意义的标准。用一个简单的方式去表述可证实性原则,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句子,当并仅当它所表达的命题或者是分析的,或者是经验上可以证实的,这个句子才是字面上有意义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