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究竟是什么?思想家们公认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并不是明智之举,但我们认为,检索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给我们深刻的思想启迪。
就最一般意义而言,科学是一种最为复杂的文化现象之一;它不仅具有难分难解的“内部问题”如意义、检验、进步等,而且还拥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外部问题”如对科学的理解、科学社会功能、科学的思想价值等,更为严重的是,科学的“内部问题”和它的“外部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
尽管如此,一些勇敢的思想家还是为我们描述了科学的种种形象。[1]例如,贝尔纳在《历史上的科学》中就提出了科学的五种形象:“科学作为(1.1)一种建制;(1.2)一种方法;(1.3)一种积累的知识传统;(1.4)一种维持或发展生产的主要因素;以及(1.5)构成我们的诸信仰和对宇宙和人类的诸态度的最强大势力之一。”[2]
除了贝尔纳以外,还有其他的思想家提出了各种科学形象。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几乎每个重要的思想家都从自己的研究纲领形成了对科学的看法。例如弗兰西斯·培根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康德提出了科学就是“先验综合判断”,黑格尔提出了科学就是“理性的自我反思”,马克思提出了科学就是“人的本质的力量化”,维特根斯坦提出了科学就是“一切真的命题的总和”,海德格尔提出科学就是镶嵌在生活方式中的“座架”,库恩认为科学就是“专业共同体的信念”,布鲁尔认为科学就是遵循“强纲领”的知识体系,哈贝马斯认为科学就是“意识形态”,拉图尔认为科学就是得到公认的“事实”等。虽然这些科学形象都不一定具有绝对权威,但这些描述本身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价值。
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选择如下几种“科学形象”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科学作为一种特殊的方法论;科学作为“一切真的命题的总和”;科学作为生产知识的活动;科学作为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