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年初的时候,各大报纸总会争先恐后地发表“十大新闻”“十大问题”“十大热点”之类的报道。比如,2006年1月28日的《文汇报》在第二版上同时发表了以下三则新闻:“2005年上海十大科技新闻”“2005年上海十大文化新闻”和“2005年上海十大法治新闻”。这三则新闻放在一起,十分夺人眼球。
看到这样的报道,脑子里很容易产生这样的疑问:“十大……新闻”这样的提法表明,入选的每个新闻都应该是有很大影响的。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2005年在上海的科技、文化和法治这三个领域中,不多不少地各有十大新闻?难道这些领域中的大新闻的数量都是预先设计好的,不能多一个,也不能少一个。更令人费解的是,在每个领域里,如上海文化领域,每年都会评出十大新闻,如“2005年上海十大文化新闻”“2004年上海文化十大新闻”“2003年上海文化十大新闻”……难道在上海文化的发展中,连每年可能出现的大新闻都是按计划分配好的。
众所周知,凡是稍有哲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不光在上海文化的领域里,不可能每年都会不多不少地出现十大新闻,就是在上海科技和上海法治的领域里,或任何其他领域里,也不可能每年都会不多不少地出现十大新闻。事实上,“十大新闻”的“十”作为量词已经成为撰写年度新闻报道的人普遍崇拜对象,成为某种形式主义的、必定如此的东西,成为“一刀切”的东西。仿佛人们以年度作为时间单位来谈“新闻”“问题”或“热点”,就非得把“十大”作为量词似的。其实,这种对“十”的崇拜是缺乏任何理论根据的。
我们还是举“2005年上海文化”这个例子。假如在2005年中,上海文化只出现了五个大新闻,为什么就不可以实事求是地写“2005年上海文化五大新闻”呢?一定要凑足十大新闻,也就不得不把一些小新闻“提升”为大新闻。反之,假如2005年上海文化界意外地出现了十二个大新闻,为什么就不可以实事求是地写“2005年上海文化十二大新闻”呢?一定要压缩到十大新闻,那就只能把某些大新闻降低为小新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