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中国社会,“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已经成为理论界的共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发展形式:一种是“合理的发展形式”,即不但其发展理念是合理的,而且整个发展进程也取得了相应的效果;另一种是“不合理的发展形式”,即不但其发展理念是有问题的,而且整个发展进程也以挫折、中止或失败而告终。在当今世界上,为什么有些国家成功地走上了自己的发展道路,而另一些国家却在自己的发展道路上举步维艰,甚至停滞不前?显而易见,这与它们所采纳的发展形式的合理与否存在着根本性的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发展形式才是合理的呢?笔者认为,只有在实际发展的进程中正确地处理好以下三大关系的发展形式才是合理的。
主观意志与客观法则之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发展乃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合理的发展形式总是千方百计地使主观方面适合于客观方面,换言之,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客观法则,从而在实际发展进程中获得预期的效果。
与此相反,不合理的发展观念则立足于主观意志,从主观意志出发制定发展规划,完全不顾客观现实和客观法则,从而导致发展进程的流产和失败。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就会发现,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大跃进”就是不合理的发展形式的典型表现。当时提出的口号,如“不是做不到,而是想不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无一不体现出主观意志的无限膨胀和对客观法则的极度轻视。历史早已证明,这种狂热的、不健康的发展形式不但不会给人民大众的生活带来新的希望,相反,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一后果深刻地启示我们,只要人们对发展的理解片面地停留在对主观意志的崇拜中,只要他们无视自己的行为必须遵循的客观法则,发展进程就会遭受严重的挫折甚至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