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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代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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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印度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指喜马拉雅山以南的整个南亚次大陆。它包括了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和不丹等国的领土。在古代印度,并不曾有任何一个国家以印度作为自己的国名。印度作为地域的名称是从印度河的名称引申而来的。约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印度河流域即出现了奴隶制城邦国家。从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600年,逐渐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名种姓制度。这种制度把人分为四个等级(种姓),依次为:婆罗门,即僧侣(祭师);刹帝利,即武士;吠舍,即农民和从事工商业的平民;首陀罗,即奴隶及处于奴隶地位的穷人。前两种为高级种姓。

在古印度,教育以维持种姓压迫和培养宗教意识为核心任务。印度古籍《吠陀》[15]被当做统治阶级信奉的经典,为教育提供了主导思想。在各等级中,婆罗门为最高级的种姓,所受的教育体系比较完备。在吠陀时期(公元前1500—前600年),以家庭为对儿童施教的场所。在婆罗门教的家庭中,儿童在3~5岁经过剃度礼,开始接受家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养成有规则的日常生活习惯,如早起的习惯、清洁的习惯(特别是清洁眼睛和牙齿的习惯)等,这种训练往往由母亲负责。除此之外,儿童还要学习《梨俱吠陀》中的赞歌,这种教学有时请一种叫做“赖西斯”的圣游唱诗人担任。《梨俱吠陀》的教学完全靠死记硬背,教学程序是:教师背一句诗或赞歌,儿童即鹦鹉学舌式地照念一句,一遍又一遍,直至背熟。

当时家长制盛行,父亲作为全家的统治者,决定子女的命运,有权出卖甚至处死子女;处理子女的教育更属父权范围。为保持种姓的世袭及善尽僧侣的作用,除了请赖西斯执教外,父亲也必须在家指导儿子记诵吠陀经,有时邻人的子弟亦可加入,共同学习,形成一个小的群体。吠陀经的学习极其艰巨,这是因为它不仅卷帙浩繁,且以难解的古文梵文写成,加之学习时还不许抄写,只能口耳相传。《吠陀》之所以不允许抄写的原因是:当时人们认为它乃神说的话,若擅自抄写,则有渎神之嫌。不允许抄写及缺乏文字材料无疑加大了《吠陀》的学习难度,其艰巨性要求儿童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光。对于幼儿来说,教学并不只是记诵,而且是为下一阶段,即所谓“净行期”(即少年期及学生生活阶段)做准备。婆罗门的儿童在8~16岁,通过“入法礼”进入净行期。从教于一种叫“古儒”的婆罗门私塾教师,并搬进古儒家中,继续接受一种充满禁欲及宗教色彩的文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