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国灿烂文化中的一朵奇葩,它以其独特的民族特性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据统计,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977项,其中汉族传统体育301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676项。根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特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分为竞赛和表演两大类。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特性
(一)民族性
由各民族在生产、生活当中创造及产生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与近代体育不同,风格各异,体现了鲜明的民族性。我国有56个民族,可以说各民族都有其本民族的体育项目,有些体育项目是一些民族所特有的,如黎族的“跳竹杆”、傣族的“堆沙”、蒙古族的打“布鲁”、纳西族的“东巴跳”、赫哲族的“叉草球”、维吾尔族的“达瓦改”等是其他民族没有的。虽然有一些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是各民族所共有,但也各有其民族特点,如蒙古族的摔跤与朝鲜族、藏族、彝族的摔跤等,既具有摔跤的一些共性,也具有各民族独特的风格;还有苗族的“八人秋”、普米族及哈尼族的“磨秋”、阿昌族的“车秋”、柯尔克孜族的“二人秋”、朝鲜族的秋千等,都是秋千类,却各有特色。
(二)地域性
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并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我国少数民族多居住在高山、谷地,由于生产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量少、文化氛围狭窄等方面的影响,孕育出来的体育文化必然带有很强的地域性。“草原骄子”蒙古族过着“随草迁移”的游牧生活,精骑善射,形成了以骑射为特点的赛马、赛骆驼、射箭、摔跤等传统体育项目;生活在水边的民族,赛龙舟、游泳、珍珠球等项目是他们的长项。
(三)集体性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许多项目往往都是以村寨、部落为单位进行比赛的,因此说集体性是少数民族体育的又一特色。共同的民族体育习俗,往往把同一民族、同一地区的人们吸引到一处,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认同感和亲和力。例如,蒙古族的“那达慕”运动会,不仅吸引了很多蒙古族人参加比赛,而且还吸引许多蒙古族群众观看,人们对比赛的胜负十分关切,把它看成是集体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