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价值与功能
(一)英国学前教育的性质
1.基础地位不断强化,部分年龄段实行免费
在英国,学前教育属于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1]但并不完全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英国的义务教育开始于5岁,5~7岁的儿童进入幼儿班和预备班,同时被划为初等义务教育之列,5岁以下儿童不在义务教育范围内,但其基础性的地位和价值并没有被忽视。
英国政府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实行学前教育免费制度。近年来,政府出台了多项全国性学前教育政策,以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与质量提高。“在全国推行3~4岁免费学前教育”也在政策之列。它标志着英国政府开始逐步介入3~4岁儿童的教育,提供部分时段的免费学前教育保育服务。从2004年4月起,该政策又进一步扩展至英格兰地区的所有3岁幼儿。从2010年起,英国一些地区已开始将免费学前教育保育服务向3岁以下儿童扩展,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更是向下延伸至2岁儿童。
2.保育与教育全面整合,综合服务性日益凸显
2003年,英国首先将保育和教育的管理职责一并划归于教育部门,由教育与技能部统一负责。与此同时,学前教育服务也开始逐步同健康服务、家长支持等一系列相关服务结合在一起,共同纳入儿童早期服务的整体框架中,以凸显学前教育的整合性和综合性。为了进一步将儿童早期整合服务落到实处,一系列法案和机制不断产生和创造出来。2008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的《儿童早期基础阶段》(Early Years Foundation Stage )取代了以前儿童保育和早期教育分离的有关框架,进一步消除了现存的关于保育和早期教育的法定界限,全面整合保育与教育。对于托幼机构的管理,教育标准局也出台了新的管理和督导框架,对保教整合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