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颁布的背景及主要特点
日本和中国为了迎接21世纪的挑战,各自颁布了新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日本《幼稚园教育要领》(以下简称日本新《纲要》)于2000年开始实施,中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中国新《纲要》)于2001年开始实施。[1]作为20世纪80年代两国教育改革的结晶,这两个《纲要》将在中、日两国幼教改革与发展中起着指导性作用。
一、日本新《纲要》出台的时代背景及主要特点
(一)日本新《纲要》出台的时代背景
1.日本社会的变化及影响
首先,随着日本社交网络及邻居之间交往的共同体作用的消失,幼儿园不仅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而且还需要承担教育咨询中心、亲子交流中心的角色。其次,日本社会的少子化,引起了幼儿园经营的困难以及家长对孩子的溺爱等问题。此外,在女性就业率逐渐上升的背景下,3岁幼儿的入园和标准时间外的寄托保育的增加,也需要幼儿园加强开放性。最后,人们对偏重于知识灌输教育的反省,使人们日益关心终身学习、道德教育等问题,这些都构成了日本新《纲要》出台的时代背景。
2.日本学前教育的普及现状
据2004年的《学校基本调查报告书》统计,截至2004年5月1日,日本共有幼儿园14 061所,其中,国立49所,公立5 649所,私立8 363所。从发展趋向来看,自1981年以来,由于幼儿出生率下降,幼儿园的数量先升后降。下降最多的是私立幼儿园,而国立幼儿园的数量基本上没变。近几年的趋势是公立(市、镇设立)幼儿园数量明显下降。目前,日本政府的奋斗目标是:将5岁儿童的75%送入幼儿园,25%送入保育园。日本的幼儿园与保育园是有区别的,例如,在入园年龄上,幼儿园是3~6岁,保育园是0~6岁;在教育水平上,幼儿园比保育园更重视教育性;在教育标准上,幼儿园主要遵循《幼稚园教育要领》,保育园主要遵循《保育大纲》。但是,日本的保育园并不是单纯的托儿所,保育员也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相当重视幼儿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