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第2版)

三、幼儿园各室配置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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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各室配置的卫生原则

幼儿园每个班级应有一套单独使用的房间,组成独立的单元,主要包括活动室、卧室、盥洗室、厕所、储藏室等。每个班级用房的配置一般应以活动室为主,单元内部各个室分别与之相互连接,活动室与卧室均应与盥洗室、厕所相通。每个班的单元房间都应有其通往院内的出入口。这样,必要时可将班级隔离,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注意用电安全。电线应用暗线,不宜用暴露在外的明线。电器固定设备装置高度应在1.70米以上,应有带接地孔。

室内墙角及各种用具如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应避免棱角,必须做成小圆角;1.30米以下的墙面应采用光滑且易清洁的材料,不应粗糙。

门以开放式为佳,宽度为1.2~1.5米,门把高达1.2米,儿童经常出入的门应在距地面0.7米处加设儿童专用把手。在距地0.60~1.2米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不应设置门槛和弹簧门,不应装落地玻璃门,以避免外伤。

(二)幼儿园各室的卫生要求

1.活动室

活动室是儿童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活动室应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如果活动室与卧式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活动室的窗应向南,不应向北或向西,最好是双面采光。窗高(内地面至窗上缘高)不低于2.8米。为使儿童能在室内向外远眺,窗台距地面的高度应为50~60厘米。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距地面1.30米内不应设平开窗。活动室净高不低于3.3米。地面应铺木地板,保温、防潮,便于打扫,且防止儿童摔伤。室内噪声声级不应大于50分贝。

2.卧室

寄宿制幼儿园或有条件的全日制幼儿园应设专门的儿童卧室。

为了避免儿童卧床的紧密接触,减少飞沫感染的机会,方便保教人员和儿童在床间行走,床头的间距应为0.5米,两行床的间距应为0.9米。每个儿童应有单独的床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