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身体各部分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程序,一般遵循由上到下、由近到远、由粗到细、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规律。例如,在胎儿期的形态发育的顺序:头部领先,其次是躯干,最后为四肢。再如,婴儿期的动作发育的顺序:首先是头部的运动(抬头、转头),以后发展到上肢(取物),再发展到躯干的活动(翻身与直坐),最后发展到下肢的活动(爬立行)。这个由头部开始逐渐延伸到下肢的发展趋向也叫“头尾发展规律”。从上肢的发育又可以看出,在初生时,只会无意识地乱动,手几乎不起任何作用;4~5个月时,才能有意识地去拿东西,但这时只会用手一把抓;到10个月左右才会用指尖去拿东西;要在一岁左右才会灵巧地用两个手指捏起细小的物体。这说明动作是由整个上肢逐渐发展到手指,由身体正中向侧面发展。这称为“正侧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