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但是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仍频繁发生,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嬉闹受伤的飞飞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代:“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案例】被铅笔戳伤眼睛的瑄瑄
2007年1月3日上午,幼儿园正上图画课,小朋友们一个个兴奋地拿着笔涂鸦。突然,一支铅笔戳进了瑄瑄的左眼。事情发生后,幼儿园把瑄瑄送去医院治疗。当天下午,瑄瑄的父亲接女儿时,发现女儿的眼睛红肿。回到家里,瑄瑄的疼痛并没有好转,父母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第二天,瑄瑄被转送到了上海治疗,被诊断为左眼角巩膜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是十级伤残。
以上叙述的两个案例是发生在幼儿园的真实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健康幼儿在托幼机构内突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但会使幼儿蒙受很大的痛苦,给幼儿家庭带来巨大的不幸,也会给托幼机构的正常工作造成冲击和影响。研究资料表明,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儿童死亡的人数在儿童各项死亡原因中的比例呈日趋上升的趋势。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认真分析造成安全事件的起因,从而制定积极的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安全健康地成长。
1.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幼儿园意外事故,是指入园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1] 造成幼儿园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范围、种类比较复杂,既有来自幼儿本身的原因,也与教职工的保育、教育以及幼儿园管理等因素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