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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观察记录力求系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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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记录是确保观察到的事实材料准确、客观的重要一环。因此,要讲究观察中记录方法,力求观察记录全面、系统和准确。做好观察记录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尽可能详尽记录客观事实,避免主观性记录

有人曾建议观察时要注意这样六个方面的内容(6W):

——谁(Who):行为者与行为对象。

——什么地方(Where):行为或事件发生的场景、地点。

——什么时候(When):日期和具体时间。

——什么事(What):哪种行为或事件?

——怎样(How):行为或事件的具体表现及过程如何?

——为什么(Why):判断思考行为事件的原因等。这部分属于主观推断,应当与前面的客观事实的记录加以区分,通常用括号括出。

前面五项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记录。研究者特别要注意了解研究对象——作为行为者的幼儿的具体行为表现,包括其行为活动、言语、表情以及动作姿态等,要尽可能作详尽描述,并注意当时的情景,即行为发生的环境、背景等。还应注意与观察目标有关的全部重要信息。当观察完毕后,研究者在事后翻阅记录时脑中如能够再现观察时的情形,那么观察记录便准确有效。

(二)根据观察的目的、任务,选择适宜、有效的记录方式

观察记录的方式有多种,以下介绍几种常用的方式。

1.文字描述记录

这种记录方式运用最多,所获资料可长久保留而不失其价值。通常是现场实况详录。在观察现场,由于观察对象的行为往往是呈动态的,且转瞬即逝,研究者要边观察边记录,会觉得十分紧张,顾及不暇,因而可能会遗漏一些内容或错过某些细节。为了使记录达到快、细、全,可以采用速记法或用电报语言,也可以采用自创的简化记录的方式,迅速、及时把握全部重要信息,事后注意趁印象仍新鲜时,将记录补充详尽、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