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描述法亦称样本描述法。这是根据一些预先确定的标准,尽可能地对所发生的行为、事件及其背景做详尽而连续的观察描述。
实例描述法与连续记录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对某一行为、事件做持续的记录,侧重事件本身;而连续记录法则是在较长的连续的时间阶段内,对所发生的行为事件做持续的记录。实例描述法要求有更详尽的细节以及提前确定的标准和一定的记录格式,例如,一天里的时间、人物、场景与情节等。这里提供一个运用实例描述法观察记录的例子:
人物:玛格丽特·雷特(中西部人,女,社会阶层4,年龄4岁)
事件:玛格丽特打布莱德雷
有关的人:布莱德雷——玛格丽特的弟弟,1岁半
时间:1946年6月2日 下午1:03
玛格丽特一直缠着她妈妈带她到邻居那儿去玩。但雷特夫人坚决地拒绝了她的请求,进屋去了。这时,布莱德雷正在院子里玩。
布莱德雷捡起了一个罐头洋铁桶,摇晃着,桶里有块石头“咣啷咣啷”地响起来。
玛格丽特转过身,走上去打布莱德雷的腿,打他的背,又打他的后脑勺。布莱德雷似乎知道她会这样做,当她向他走过来时,他好像知道会发生什么,畏缩起来,好像在准备挨打。
玛格丽特没完没了地打布莱德雷。
开始时,她每打他一下,他都要哭一下,但不太大声,但最后终于放声大哭。当看到布莱德雷真的大哭起来,玛格丽特就丢下他不管了。不过她还是念叨着:“我能打你,也能把你给扔了。”
这是巴克尔于20世纪40年代进行的一项有关儿童行为及其文化背景关系的研究中的记录(《中西部儿童的研究》,1955年)。
这段文字读起来更像一部戏剧片段,对人物、场景、行为、事件及情节的发展都进行了详尽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