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观察法是一种比较严格、系统的观察方法,相对来说,可看作正式观察或正规观察,属封闭性观察。如前所述,正式观察多为科研所用,结构比较严谨,需要周密计划,对所研究的现象做有控制的系统的观察。取样观察法在研究的技术手段方面要求比较高。研究者不仅需要控制条件,严格规定行为定义,讲究记录方式,还须预先训练观察人员,建立观察信度等。
取样就是对行为或事件的选择。研究者需要选取一部分有代表性的行为或事件作为研究对象,用来代表相同条件下的一般行为或事件。
取样观察法不像叙述性方法那样详细描述行为,保留行为事件发生的顺序等原始资料信息,而是依据预先确定的标准,选取行为的若干方面作为样本,即“目标行为”,进行观察研究。取样方法的运用要求观察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选择行为样本,确定其操作定义,决定观察所运用的结构或形式,以及设计记录表格等。
取样观察法是一些研究人员针对叙述性观察方法的缺陷提出的一种新的观察方法。取样观察法是一种以行为为样本的观察法,可以减少记录所需的时间,研究者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更大量的有代表性的资料,且便于统计整理。取样观察法常用于对较多被试做观察。一般认为,这种方法可以满足研究在客观性、可控性及有效性方面的要求。有人认为,取样方法也是随着集体儿童教养机构的出现,为适应于研究儿童群体而产生的;而叙述性方法如日记描述法等大多用于集体儿童教养机构出现之前,表明这两类方法发展的历史、社会条件有所不同。20世纪50年代以来,取样观察法成为研究儿童的基本方法,曾一度取代叙述性方法的地位。
取样方法又可以分为两种:时间取样观察法和事件取样观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