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不同的标准,研究假设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归纳假设和演绎假设
按研究假设的形成逻辑,假设可分为归纳假设和演绎假设。
归纳假设是人们基于对一些教育的个别经验或事实材料的观察、调查、反思,得到启示,进而概括、推论提出的假设。
演绎假设是从教育科学的某一理论或一般性陈述出发推出的新结论,是通过理论综合和逻辑推演而提出的理论定律和原理的假设。
(二)描述性假设、解释性假设和预测性假设
按研究假设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假设可分为描述性假设、解释性假设和预测性假设。
描述性假设是对事物外部联系和大致数量关系的推测,是对对象大致轮廓或外部表象的一种描述。
解释性假设是试图解释事物内部联系,指出事物本质的特征,说明事物原因的假设,是比描述性假设高一级的形式。
预测性假设是对事物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是在对现实事物更深入、更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作出的更复杂、更困难的一种假设。这类假设研究成本高、难度大,主要适用于全国或地区范围内、具有战略发展意义的综合性课题的研究。
(三)特定假设、一般假设和虚无假设
按研究假设的性质,假设可分为特定假设、一般假设和虚无假设。
特定假设是推测特定对象之间关系的假设,它指向个别的、具体的、特定的事例。
一般假设是推测一般种类之间关系的假设,它指向普通的、抽象的、可推广的事例。
虚无假设又称统计假设,是推测某种不存在的、无倾向的关系的假设,它指向中性的、无差异的、无区别的事例,在表述上大多采用某变量与某变量之间“无差异”、“不相关”、“没有影响”等形式来陈述变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