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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确定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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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研究对象的总体和分析单位

教育研究按照研究对象可以分为总体研究、个案研究和抽样研究。总体研究是对研究对象全体进行的研究,个案研究是对研究对象个体进行的研究,抽样研究则是从全部研究对象中抽取部分作为研究样本进行的研究。研究类型不同,涉及的研究对象的范围便不同,研究者在确定具体研究对象时,首先应明确研究对象的总体和分析单位。

总体是指由研究对象的所有个体所构成的全体,是一定时空范围内研究对象的全部综合。在特定的研究中,总体的大小是由课题的内涵决定的。如“适应我国国情,提高幼儿素质的调查研究”,它的总体是全国所有的幼儿;“某幼儿园学前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研究”,它的总体就是某幼儿园所有的学前教师;“王小明为什么不上学了——一位辍学生的个案调查”[8],它的总体就是辍学生。

分析单位是研究中采用的基本单位,在教育研究中,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或组织。不同性质的总体和研究目的,要求采用不同的分析单位。如“适应我国国情,提高幼儿素质的调查研究”中,是以4岁和6岁幼儿为分析单位的;而“某幼儿园学前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研究”,则可以以某幼儿园学前教师个体为分析单位;“王小明为什么不上学了——一位辍学生的个案调查”,则是以“王小明”为分析单位(如题目所述,这项研究是一个个案研究)。

教育研究中,要取得客观真实的研究结果,最好是对总体展开研究。但很多情况下,由于总体数量庞大,碍于研究者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多方面的限制,研究者就需在确定分析单位的基础上,通过抽样的方式从总体中选取一部分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抽样研究,然后将研究结果推广到对象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