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良好师幼关系的根本目的是在良好的师幼关系状态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构成教育活动过程的主要因素是人,是教师与幼儿通过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了一定的教育教学过程,这种过程以一定的教育活动内容为中介,教师和幼儿相互倾听、相互理解。
幼儿从家庭进入教育机构,在其生活中就出现了继父母之后的又一重要成人——教师。在幼儿园中,幼儿每天与教师在一起的时间比他们与父母在一起的时间还要长,同时,教师通过直接教导、言行榜样等与幼儿的互动方式,使幼儿学习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行为规范、集体生活要求、文化知识以及与他人交往的基本准则、规范等。在与教师的交往中,幼儿演练多种社会行为与社会技能,并依据教师的不同奖惩、强化而调整着自己的行为。幼儿的整体心理水平较低,易受暗示、引导、加上教师在幼儿心目中的“权威”“神圣”地位,使得教师对幼儿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师幼关系的特点如下。
(一)师幼互动中,教师与幼儿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教师与幼儿虽然角色不同,但他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真理面前是平等的。在这种民主平等的关系中,教师对幼儿所发出的信息,首先要以宽松、开放的心态接纳,“接住孩子抛过来的球”,从而使幼儿处在一种相对宽松、充满安全感的教育环境中。当教师向幼儿传递知识与技能时,幼儿心情愉快,情绪饱满,学习的积极性高,乐于接受教师教给的各种知识,努力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积极地探索和注意身边的事物。
(二)教师是幼儿社会知识的传递者和社会行为的指导者
在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中,通过师生间的积极交往,幼儿能够拓展社会知识,学习一定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在教师的示范指导下和对教师的观察模仿中,幼儿能习得分享、合作、同情、谦让等亲社会行为。同时,由于教师在幼儿心目中具有重要地位,教师对幼儿的情感、态度和评价对于幼儿自我意识和社会性情感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