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获得广泛的实证性证据来检验《量表》第三版多个方面的测量学特性,包括评分者间一致性信度、内部一致性信度、校标关联效度(《量表》和儿童发展结果之间的关系)以及结构效度(《量表》因子结构的证据)。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本研究获得的证据将与《量表》第一版的有关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以检验《量表》第三版在测量学性能上的变化。所获得的证据都将有助于检视《量表》第三版在测量中国托幼机构教育质量方面的有效性。
(二)研究方法
1.样本
基于分层随机抽样程序,从重庆、云南、安徽三个省(市)的四个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在本省处于中等水平)抽取了53所幼儿园。这些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如下:(1)依据各省市现有的办园等级,2所高等级(省级示范园或省一级),9所中等级(市级示范园或省二级),42所低等级(县级幼儿园或准办园)。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中、高等级园所样本量偏少,是因为这些地方中、高等级园所数量本身很少。(2)依据所在地,城区幼儿园3所,县城幼儿园15所,乡镇中心区域幼儿园16所,村幼儿园19所。(3)依据办园性质,公办园(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集体办园)24所,民办园29所。每所幼儿园随机选取2~3个不同年龄段的班级进行质量观察评价;这样,共获取了125个样本班级的质量观察数据。年龄班分布情况如下:44个小班(3~4岁组),29个中班(4~5岁组),51个大班/学前班(5~6岁组)(其中7个为小学附设学前班),另外有1个混龄班(3~6岁)。每个样本班级随机抽取6名儿童(男女各半)进行儿童发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早期数学、社会认知和动作技能四个领域;最终,共获得538名儿童的发展结果测试数据。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中的数据采集内容和过程是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样本幼儿园、样本班级教师、儿童家长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