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综合高中理念的美国教育学家科南特曾在1959年指出,“综合高中是按照社区内所有青年受教育的需要而开设的中学”,其目标是为所有的未来公民提供普通教育,为那些想在学校学习技能的学生开设良好的选修课程,为毕业后想上大学深造的学生开设令人满意的文理课程[1]。而《美国教育百科全书》则将综合高中解释为“一种特殊的学校类型,这类学校对所在地区的所有学生开放,并提供大学预科课程、职业课程和普通课程供学生选择”[2]。应该说,上述所引观点是颇具影响力的,也是高引用观点。
在我国,人们对于综合高中内涵的理解比较一致,仅仅是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例如,《教育大辞典》的解释是综合高中有两种。一是美国最常见的中等学校,通过开设公共课和集中平行课程(普通教育课程、学术性大学预备课程、职业和商业教育课程),以适应中等教育阶段不同能力、愿望、兴趣、特点和成绩的学生的需要;二是德国所试行的新式学校,将传统的普通学校综合在一起,组成一个灵活的、分化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不同的能力和兴趣,随时在各科之间进行调整,从而实现教育机会均等。[3]
随着综合高中在各地的兴起以及对其摸索的不断深入,不少学者开始对综合高中进行了更深入和更系统的理论分析,试图从不同角度阐释综合高中的发展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