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所谓文学革命,主要是表述方式(文体)的革命。在中国传统里,文体与个性本密切相关。顾炎武在讨论历代文体转变时曾说,“诗文之所以代变”,是因为“用一代之体,则必似一代之文,而后为合格”。但“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皆道此语”;且后人总是摹仿前人之陈言,也不利于表述自我。结果,“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这一文体与自我之间的紧张,即是文体不能不变之“势”。[34]有这样的传统,在民初自我彰显之时,表述方式首先成为关注的焦点,也是自然的发展(方式转变确立后,表述者本身及表述的内容一类问题才应运而提上议事日程)。
先是胡适在1916年初致函陈独秀,提出“文学革命”之八项主张。后在陈独秀鼓励下正式成文,则易言为“文学改良”,将其在《新青年》通信中已引起争议的八项主张正式提出,即须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及不避俗字俗语。陈独秀更进而撰写《文学革命论》以响应,他一面指出胡适是首举文学革命义旗的急先锋,他自己不过是在“声援”;同时仍提出了有些不同的“三大主义”,即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35]
然而两人所提的具体方案,仅在《新青年》作者读者中有进一步的讨论;更多的人显然并未侧重“文学”本身的改与革,却逐渐拥戴着提倡者走上以白话写作之路。不论在时人的关注里还是后人的记忆中,“文学革命”都逐渐演化为一场“白话文运动”。后者是一次名副其实的革命,成为整个新文化运动最持久的遗产,并真正改变了历史——今日白话已彻底取代文言,成为几乎唯一的书面表述形式;即使在所谓“象牙塔”的菁英学术圈里,也很少有人能以文言写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