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出于二:过渡时代的新旧之争

近代湖南区域文化与戊戌新旧之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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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明确的新旧之分,即“新党”、“旧党”等群体认同词汇的频繁出现,大约即在戊戌变法前后。在新政推行较早的湖南,新旧之分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末似已基本确定。叶德辉在那年十一月的《与石醉六书》中,已开始大肆攻击梁启超在湖南传播公羊学。他在后来刊印的信末按语中说:此信“为斯事辩难之始”。虽然他那时尚认为“旧党与新党,说到人情天理,固无有不合者。”[2]但新旧两党的分野显然已出现了。

以今日的后见之明来看,戊戌变法前后湖南乃至全国的所谓“新派”并不全新,他们对“新政”的参与和接受有不同程度的区别。而“旧派”也并不全旧,他们大都支持甚至提倡某种程度的革新。但对当时人来说,新旧两党的人员分野基本是清晰的,新旧之争的存在也的确是时人的共同认知,故本文使用新派、旧派这样的词汇,主要指谓他们不同的群体身份认同,而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思想及行为上都截然对立。

可以说,到19世纪后期,中国朝野所谓“守旧”,大致都不过是相对而言。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中国的全国性语境中几乎已不存在真正纯粹的守旧派(详另文)。当然,以近代中国思想社会发展的明显地区差异,也有可能存在一些区域性的例外。过去不少人论及戊戌变法前后的湖南新旧之争,都要说到近代湖南区域文化的守旧与排外,这当然不是无根之谈,但也不乏迷思(myth)的成分。而有些迷思,也就起源于最早记述这一事件的当事人梁启超在戊戌当年的著述。[3]

近代湖南区域文化的主流倾向究竟是趋新还是守旧?这是认识戊戌前后湘籍士人心态、观念与行为的一个重要基本因素。本文即围绕这一问题,从湖南区域文化的一些特性入手,探讨这一特定区域文化语境对湘籍士人(亦偶及在此特定时段进入这一区域文化氛围的外来士人)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的影响。[4]由于他们所思考、探索和因应的毕竟是全中国(而非湖南)当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即钱基博所说“其人为天下士,为事亦天下事”[5],故本文的研究也希望能对理解整个近代中国稍有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