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培训课程设计理论基础
有关培训课程设计的研究理论,主要源自西方的教育实践和企业培训实践。培训课程设计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布鲁纳课程教学四原则
布鲁纳(Jerome Seymorr Bruner)是美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家,是结构主义教育流派的代表人之一。1915年10月1日,他出生于美国纽约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布鲁纳1937年毕业于都克大学,1941年获得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布鲁纳在美国情报部队进行心理战术研究和宣传以及公共舆论的分析工作。1945年战争结束后,布鲁纳回到哈佛大学任教,并从事人的感知觉研究。此后,在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的认知心理学影响下,他开始研究人的思维过程以及概念的形成过程。1952年起任哈佛大学教授。1956年,布鲁纳访问欧洲时拜访了时任瑞士日内瓦发生认识论研究中心主任的皮亚杰。1960年,他与心理学家米勒(G.Miller)一起创办了“哈佛大学认知研究中心”,并担任该中心主任(1961—1972),形成了以认知心理学研究为基础的教育思想。1972—1978年,布鲁纳任英国牛津大学心理学教授。1978年退休回国。他的主要教育著作有《教育过程》、《论认知》、《教学论探讨》、《教育适合性》等。
布鲁纳十分重视教学原则对学生有效地获得知识与技能的作用,并认为它也为评价任何一种教学方法与学习方法提供了一个标准。这个理论在培训工作中也是适用的。布鲁纳提出了以下四条教学原则:
(1)动机原则,即学习过程和效果取决于学员对学习的准备状态和心理倾向。布鲁纳认为,人的学习是主动学习,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视已有经验在学习中的作用,认为学习者总是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对输入的新信息进行组织和重新组织。二是重视学习的内在动机与发展学习者的思维,认为学习的最好动机是对所学材料本身的兴趣,不宜过分重视奖励、竞争之类的外在刺激。换言之,促进学习者学习的真正动力是内在动机,在教学中应重视激发学习者的内在动机,唤起其积极性,使理性和非理性、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结合,促成学习者整体协调发展。因此,教学应当根据探索活动的三个方面,即激发、维持和指向,来形成和培养学员的内部动机,使学习和解决问题的活动积极主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