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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研讨类培训方法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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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研讨类培训方法由于其互动的特点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培训机构所采用。本节将对此类方法作详细的介绍。

6.3.1 案例分析法

1.基本概念

案例分析法,又称为案例研究法或案例研讨法,是指为培训对象提供员工或企业如何处理棘手问题的书面描述,让培训对象分析和评价案例,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的培训方法。20世纪20年代起,哈佛商学院首先把案例用于管理教学,目前,这一方法已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案例分析法是一种体验式培训方法。在培训教学目标上具有传授知识与培训技能两重性,在教育培训方法上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训练的特点。案例分析法强调以案论理和创造性思维,强调培训对象的全员参与性和主动性,强调案例答案的多元化和最佳化,有利于开拓培训对象的思路,调动培训对象的学习积极性。案例教学着眼于能力的培养,可以提高培训对象多方面的能力素质,特别是在培养学习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和提高学习能力以及在解剖和认识自我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案例用于教学有三个基本要求:

首先是真实性。内容应是真实的,不允许虚构。涉及的人名、单位名、地名可以改用假名,但其基本情节不得虚假,有关数字可以加以放大或缩小,但相互间比例不能改变。只有真实的内容才能在培训过程中与实际较好地结合,使培训更加有效。

其次是问题导向。教学中应包含一定的管理问题,否则便无分析、讨论的价值。在选择案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里面是否含有管理问题,是否含有引人深思,让学员可以充分发挥能动性的内容。

最后是目的导向。教学案例的编写与使用都是为某些既定的教学目的服务的,所以必须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一个再好再典型的案例,如果与培训的目的脱节,那么就培训而言,这样的案例是无效的,培训的效率效果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