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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一带一路”国家儿童早期保育与教育创新性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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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义务学前教育政策,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

“一带一路”国家大多数制定了针对儿童早期的政策和规定。截至2014年,全球共有40个国家立法实施义务学前教育,其中有16个“一带一路”国家,包含亚洲的伊朗、斯里兰卡、哈萨克斯坦、文莱、菲律宾等6国和中东欧的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等10国(见表2.2)。通过立法使得学前教育具有义务性和强制性,能够稳步提升学前教育入学率。

“一带一路”国家中,文莱是较早实施义务学前教育的国家。文莱于1979年将学前一年教育义务化,规定幼儿在进入小学前要接受一年的学前教育。文莱在2010年6月成立专门的幼儿早期保育与教育部门,并在《2007—2017年发展战略和政策纲要》中,将早期教育作为优先教育政策。文莱的公立幼儿园接受5岁及以上幼儿,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可以为3~6岁幼儿提供服务。近5年来文莱5~6岁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学率均在95%以上,2012年达到97.2%。[11]公立幼儿园一年的课程侧重于幼儿认知技能、社会情感发展、自信心的培养以及小学入学准备等,能够有效保障幼小衔接。

表2.2 学前义务教育政策信息表

缅甸是目前“一带一路”国家中较晚实施义务学前教育的国家,从2015/2016学年起开始实行幼儿园免费义务教育。[12]缅甸的幼儿园教育于2015年4月由福利局监管转为教育部监管,并列入免费义务教育,又于同年9月26日的联邦议会上通过了将幼儿园开办在小学内的议案。与这些政策相配套,缅甸教育部还计划从2015年起,5年内在全缅建立2万所幼儿园,同时增加教育经费,2015/2016学年教育部将投入1000亿缅元作为幼儿教育经费。[13]

此外,俄罗斯、捷克等国家虽然没有实行义务学前教育,但提供免费公立学前教育服务,也很好地为提高入学率提供了政策保障。[14]中国等还未实行义务学前教育的国家中,有专家学者积极呼吁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同时相关机构也在论证这一提议的可行性。[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