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普及初等教育,大多数国家都明确了普及工作的政策方向,采取多种措施来增强教育体系的绩效。
一、制定国家规划
初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很容易受到公共政策的影响。各国政府通过其宪法、教育法案和政策重申了所有人均可平等地享有免费义务初等/基础教育的机会。然而,落实这项权利的关键在于如何把具体的法律或政策规定付诸实践。例如,虽然许多国家都表示制定了适龄儿童必须入读小学的规定,不过如果没有配套的执行机制,政府、学校和家长就算不履行这一规定也不会被追究责任。此外,政策规划不周、教育部门管理能力欠缺、监测体制不完善等都是导致执行效率低下的原因。缺乏重视教育和鼓励社会参与的理念也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因素。
在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方面,政策与实践之间是存在差距的。义务教育是指每个学生必须接受并完成一定年限的强制性课程,从小学逐渐延伸到中学。免费教育意味着政府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并且不收取任何直接费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家长不需要承担一些间接费用,如校餐和交通费。在大湄公河次区域,柬埔寨、老挝、泰国和越南实行的就是免费义务教育,但是学校教育的额外成本对初等教育的普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17]
在扩大教育供给方面,一些国家试图延长受教育期限从而涵盖更多的人群。根据伊朗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免费教育一直持续到中等教育结束;为了惠及最难接触到的地区和处境不利的群体,政府规划、配置了必需的教育设施,让生活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游牧地区的儿童都享有公平的学校教育机会。蒙古则是降低小学入学年龄,从8岁降低到7岁再到6岁。2005/2006学年,蒙古将学校教育年限从10年延长到11年,随后在2008/2009学年又延长到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