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今后十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这个战略目标的提出,从总体上回答了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以及为什么要建立这样一个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的问题。“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性任务,也勾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的基本特征——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学习体系、健全而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等;“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表达了通过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把我国从一个人力资源大国提升为人力资源强国的价值愿景。基于这样的战略目标,《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从根本上回答了办什么样的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办教育,如何培养人的重大教育问题。这一战略主题,是对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二十多年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主题的再提炼、再表达,同时也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党的教育方针的再强调、再阐释,是指导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核心理念,应该得到广泛的宣传和深刻的理解,应该体现在各项具体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活动之中。《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主题,“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内涵丰富,意义重大,现实针对性强。特别重要的是,《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将“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置于“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之首加以强调,尤其具有新意和深意,反映了国家对于新时期教育工作和人才培养关键素质的新要求,在思想上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在实践中应该加以积极和系统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