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涵盖所有体制、所有类型的普通高中。“所有体制”包括公办高中、民办高中、混合制高中等(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办、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所有类型”主要指独立设置的高中、完全高中、综合高中等。如何认识和处理好高中发展中的若干关系,有效化解影响我国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各种问题,切实保证普通高中教育的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是当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大课题。
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多样化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一个方向,是高中教育普及过程中的重要行动原则,其含义是,在考虑世界各国高中发展趋势的背景下,根据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间普通高中发展的差异、普通高中学校的性质以及高中学生发展特点等,围绕教育目的,普通高中教育在办学体制、学校类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评价标准以及入学与职业选择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可选择性。
(一)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的现实意义
1.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普通高中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随着高中教育的普及,更多的适龄人口进入高中学习,学生发展的差异需求越来越明显。学生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差异包括学生各学科的学术能力差异、兴趣差异以及对未来生活期待的差异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也在发生重要变化。实施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教育,注重发展学生的特长与个性发展是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要求。
针对来自学生的、社会的多样化需求,高中阶段的学校也应该是多类型的、多模式的。目前,我国的普通高中学校“千校一面”,缺乏多种形式的学校类型。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短缺,学校普遍班额过大。伴随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快,职业要求日新月异,社会生活丰富多样,人才类别要求多样化,人才发展个性化的需求与培养模式单一化、趋同化的矛盾日渐突出。从这个意义上说,普及高中教育的过程也是要求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