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一个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教育规划纲要》认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优先的战略地位。“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不仅具有优秀的师德,良好的教风和学风,而且应当拥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学科专门知识、教育心理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知识,还应当具有高超的教学能力和科学的教育能力。
(一)加强师德建设,形成良好教风学风
《教育规划纲要》把“加强师德建设”摆在了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这既是对教师专业的本质认识,又是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方向把握。从性质上说,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的第一智慧,更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原动力。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规定了师德的具体内容,即“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然而,师德是所有各级各类教师都应当具有的专业伦理或专业理想,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教师的师德在个性上也存差异,因此,对于高校教师,《教育规划纲要》指出,“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教育规划纲要》已经对什么是师德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重要的是,我们该如何进行师德建设。
第一,正如《教育规划纲要》指出的,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此,要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