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沉默的权威:中国基础教育教研组织

第四节 教研员的角色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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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的教师队伍

在人类的不同文明中,教师都是历史上最为古老的职业之一。今天为人们所熟悉的种种职业如会计师、记者、律师、警察等远远没有出现、至少没有独立存在之前,教师就已经是相当专门的职业。东西方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孔夫子、苏格拉底等人,如果说到职业身份,大概都得算做是教师。在学校教育高度发达的今天,教师更是成为人数最为庞大的专业队伍。不过,从教师职业中进一步分化出来的“教研员”,则相当特殊,就目前的了解及能够搜集到的资料,不仅历史短暂,且在中国以外全世界绝无仅有。合乎逻辑地推论,这种分化大约相当于教师职业内部更为精致的分工,就如斯密在他被奉为经济学圣经的《国富论》中开宗明义所指出的:“劳动生产力最大的进步,以及劳动在任何地方的运用中体现的大部分的技能、熟练度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1]人类进步受惠于分工太多,鉴于教学活动的日益规模化,由部分人对其进行专门研究显然符合所有人的需求。

“从历史上看,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教研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基层学校的教学工作,负责一个地区中小学各科教学的业务指导,因此,各地均从中小学教师中抽调了一批教学能力和协调能力强、教学水平比较高的优秀教师到各级教研室做教研员。”[2]教研室对于所在地区教学质量的责任,是由各个学科的教研员分别承担的。那么,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担任教研员这样的角色呢?

1990年令教研室名至实归的国家教委文件中,关于教研员资格有以下规定:

“教研室的教学研究人员原则上应按中小学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门类进行配备。”

“教研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使自己达到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