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沉默的权威:中国基础教育教研组织

第四章 教研室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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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近几年来,面对新课程实验的大规模推进和实验工作中大量问题的出现,僵化封闭、自上而下、按部就班式的传统县区教研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转换县区教研室职能,建立富有活力的基层教研新模式,成为了教育界有识之士的共识和呼唤。”[1]这种观点近年来相当流行,于是,坚持传统乎?转变职能乎?时常见诸文字,前面也做了些讨论,但是,兹事体大,仍然是不够的。

在教育部1993年的文件中,罗列了教研室的主要职能。实际上,多年来各级教研室也承担着这样的职能。几十年来履行职能的岁月中,教研活动获得了哪些经验?这些经验是否得到了应有的评价和提升?教研活动积累了多少教训?这些教训有没有给予及时的整理和总结?如果说教研室基本称职、作用积极,根由何在?如果说教研组织已经是明日黄花,急需职能转换,依据何在?如果没有对于这些职能做具体详细的考察,恐怕对于这些问题都很难做出可靠的判断。

在学校生活中,自然年度是以学期、学年分割的。招生、开学、考试、毕业,流水般周而复始地循环,周一的升旗仪式、10:00的课间操、自习、听课、实验,与一门门语、数、外、理、化、生、史、地、政、音、体、美课程,纵横交错,好像纺织机上的经线和纬线,编织出学校生活的画卷,编织出一代代儿童青年的学生时代,一届届教师的职业生涯。当然,也铺就了教研室施展本领的天地。正如前面所说,教研室的基本阵地在课堂。教研室的种种职能,教研员的所思所为,无非是以“课”为中心,逐步向外扩展。

行文至此,阿莫纳什维利那首独一无二的献给“课”的诗,总是在眼前飘来飘去,索性把它抄录在这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