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辞典》里面有一个辞条:“协作教学。”
“亦称‘协同教学’‘小队教学’。教学组织类型之一。由教师、实习教师、视听教育人员、图书馆员等组成教学小组共同实施教学。教学计划由教学小组成员共同拟订,按各人专长、分工合作共同完成。依据教学活动性质分别采用合班教学、分班教学、小组研习、个别指导等方式。”
“协作教学特点是教师共同拟订教学计划,互相观摩教学方法,共同研讨教学上的问题;有利于发挥各个教师专长;较能适应学生个别差异;具有比其他教学组织形式更多运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可能。这种教学组织类型最先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学校,现已推广到其他许多国家。”[1]
虽然是一个独立词条,也没有采用集体备课的说法,从内容看,其中的关键内容:共同拟定教学计划、共同研讨教学问题等,与集体备课基本相同。近年来,随着与越来越多国家的越来越多的交流,却很少看到对方有关协作教学的实践,即使在“最先出现”的美国也不例外,本章开头部分所说的例子亦是旁证——那位校长分明是将自己学校的经验作为新鲜尝试炫耀的。将有关信息的反馈加以综合,大致是,有人知道这种方式,也有学校付诸实施,但多为暂时的、偶然的,远非中国大陆这样普遍、严格的制度化。
相形之下,倒是日本的经验最具可比性,课例研究之所以会被介绍到国内并且加以比较对照,有一定的道理。在日本,有关课例研究最富影响,也最有贡献的学者中,佐藤学教授是国人比较熟悉的一位,在其专著《静悄悄的革命》一书中,介绍了大量相关内容。阅读这些内容,并且与我们中小学的教研组相互参照,可以看出二者间一些显著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