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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体应该得到制度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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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初中老师在介绍自己的学校时说:“我们开展各种校园活动,就是要让学生知道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那是一所普通初中。但每到年末,稍显简陋的校园,便成了孩子们欢乐的海洋。他们四处演讲,拉选票,参加全校海选,争当学生代表,组成学生委员会,参与、监督学校的管理。

在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上,247名学生代表提交了185份有效提案,对学校管理的各方面提出了改进要求。然后,在学生代表和学校领导的互动环节时,精彩的一幕出现了。

一个学生代表提问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如何改进食堂工作?

副校长作答。

学生代表不满意。于是,再问,再答……

足足半小时过去了。

那是冬天,副校长的脸涨得通红,鬓角旁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最终,那位学生代表对答案满意了,这才施施然地坐了下来。他的表现,博得了整个会场最热烈的掌声。

在学校里,这位学生代表不是成绩优秀者,也不是传统的“好学生”。但让学校老师感到骄傲的是,这位学生是有着独立个性的人格和健全公民精神的个体。现代化教育的目的之一,不就是培养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吗?火热的学校生活,就是要让学生明了如何去参与民主生活,如何去表达自己的权利和要求。

很多人因此佩服这所学校领导者的眼界与胸怀:他们愿意创造一种制度,去尊重学生个体的生命,去唤醒学生人格的独立。

而这正是现代化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之一:面对每一个学生,哪怕是最平庸、最困难的学生,我们也要去鼓励他们,去为他们打开精神发展的领域,让他们展示自己,宣告大写的“自我”的存在。

学校领导也很感慨,他们说:“学校之所以能举办这么多活动,关键还在于教育行政部门。”原来,当地的教育局领导鼓励所有学校勇于创新,去办出自己的特色。与此相配套,教育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鼓励学校“文化育人”,不片面追求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