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德教育原理

第二节 关于德育学的研究对象的考察

字体:16+-

德育学是教育学科领域里一门极其重要的理论分支学科。但相对于教育学科的其他基础理论学科而言,德育学又是一门比较年轻、理论成熟度不是很高的学科。关于德育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就我国近20年来出版的多本德育学教材及著作来看,具体称谓也各不相同,如《德育论》(赵翰章主编)、《德育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六院校合编)、《德育原理》(胡守棻主编)、《德育学原理》(胡厚福著)等,表述也不太一致,甚至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这些都在相当的程度上涉及德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特价值、作用与地位,甚至也关系到德育学的科学声誉和德育理论的发展。因此,对德育学的本体论问题进行探讨,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我国德育学著作及教材关于德育学研究对象的表述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要不然它就不能成为一门科学,或者说,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与理由。在确定德育学研究对象之前,我们很有必要对现行德育学著作及教材关于德育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做一番回顾与分析。

第一,华中师范大学等六院校合编《德育学》在其“绪论”里开宗明义地指出:“德育学是研究德育规律的科学。”并在该书第2页里再度重申:“总之,德育学研究的对象是德育规律,它包含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的规律,也包含品德形成规律。”[1]

第二,胡守棻主编《德育原理》在该书的第一章“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和任务”里,通过对德育的内涵与外延的简短分析后指出:“德育原理就是研究德育的本质,德育在社会现代化中的作用,德育与人的发展的关系,德育的目标、内容、过程以及如何实施德育等问题。”并紧接着概括性地指出:“德育原理也就是研究德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