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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从人的价值角度审视德育的价值——兼驳“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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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现阶段处于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实行的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纳的市场经济。在这种特定历史条件下,德育价值应该如何定位,应该怎样审视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怎样看待义与利的辩证关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都取决于人们对德育的价值取向。而价值取向又是由价值观决定的。因此,下面首先对价值与价值观做多学科视角的简要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从人的价值角度探讨德育价值。

(一)价值内涵探要

德育的价值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何谓价值,什么东西有价值,价值有无高低之分,价值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如此等等,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认识有着不同的回答。表现在对德育的评价上,又有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现实的价值和理想的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等不同主张。

“价值”是一个很古老、使用极其广泛的概念。价值问题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美学、教育学甚至宗教等著作中大都涉及此问题。但它成为一门学问却是19世纪中叶以后的事。最初是法国哲学家P.拉皮埃(P.Lapie,1866~1927)和德国哲学家E.哈特曼(Edward Hartmann,1842~1906)所采用,尔后致力于该方面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其主要著作有拉皮埃的《愿望的逻辑》、哈特曼的《价值论概论》、经院哲学家赫森(Jahannes Hessen,1889~1971)的《价值哲学》和实用主义者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的《价值的学说》等。这些著作虽对价值做过较为系统的探讨,但大都具有唯心主义色彩。比如,他们许多人认为:价值不属于“真”的范畴,在“真、善、美”中,价值只是对善与美的评价。其典型代表是德国哲学家赫尔曼·洛兹,他把宇宙划分为三个范畴:“①是普遍规律——必然有意义的——真的王国;②现实的事物、物体和形象的世界;③对善、美和神圣的思想作价值确定的世界。因而,价值被确定为同真和现实相对立的特殊世界。”[1]按照这种观点,自然科学属于真的问题,不属于价值判断;只有像道德、艺术等人文科学才可做价值判断。这种把真善美截然分开的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我们对真善美三者都能做出价值判断,而真更是对善与美做出判断的客观基础。有的还提出了错误的价值层次论观点,认为经济价值(“功利”)是低级价值;宗教价值(“圣洁”)是高级价值;介乎二者之间的则是科学的、艺术的、道德的价值(真、善、美)。[2]这种层次论观点显然是出于对宗教信仰的维护,而且是与马克思主义“经济是基础”的唯物论思想完全相悖的,因而是十分荒谬的。以康德为代表的哲学家又提出了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绝对区分,其观点是形而上学的。此外,杜威还提出了“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的区分问题,并且认为工具价值更为根本,提出了“有用即是真理”的工具主义(实用主义)口号。由于该观点抹杀真理的客观标准,因而是错误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