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使用惩罚时,绝对不能随性而用,还需要考虑和了解很多有关惩罚的特性和问题,处理好这些关键环节后,再去安排惩罚的过程,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惩罚的特性有以下几点。
★直接性
和强化的原理一样,如果惩罚物是紧接着目标行为出现的,那么这种目标行为消失的概率就会随之增加。可以试想,如果在一名学生做了一次鬼脸10分钟之后,老师才对他进行罚站的惩罚,一定会让学生迷惑不解,他不会知道自己受到惩罚的原因是什么,惩罚的效果几乎等同于零。
★一致性
如果矫正者希望惩罚能够得到有效的应用,还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惩罚必须是在目标行为发生之后实施。一致性就是指只有在目标行为发生之后,才给予被矫正者惩罚物。在惩罚的过程中,只有目标行为和惩罚物之间具有一致性了,才会产生我们所想要达到的理想的效果。
★惩罚物的选择
惩罚物是惩罚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而言,惩罚物的数量越多,效果就会越好。但如果惩罚物的数量施与过多,使得被惩罚者不再受到惩罚的影响,这样就宣告了整个惩罚过程的彻底失败。同时,惩罚物的选择也要有个体差异,每个人都是个性的,所排斥的、害怕的、不愿接受的刺激都不可能一样。所以矫正者对惩罚物的选择就特别需要注意因人而异。为被矫正者确定好一个适合他的惩罚物,甚至可以说整个惩罚过程就成功了一半。
★反复性
虽然在强化过程中,被强化了的行为也会因某些原因而自行消退,但是在惩罚中,这种反复的现象则会表现得更加明显。所谓惩罚的反复性是说,在一个惩罚过程顺利结束后,目标行为的发生率降低了,此时惩罚也到了结束的时候,但是在惩罚撤销一段时间以后,目标行为再次出现了,而且可能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这种现象就被称做惩罚的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