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质量越来越成为教育各方主体关注的对象,而通过评估和督导来保证质量则已成为共识。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大学自治改革的推进,评估督导愈加成为政府实现宏观管理,保障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及目标的重要途径,正如国家评估委员会所指出的,“评估是大学自治和改善高等教育质量的基本工具”[1]。
法国的评估文化起步较晚,如何能够建立法国特色且符合国际惯例的评估标准成为法国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一。由于两种不同取向的目的,法国教育评估制度有两种不同的运作方式,即评估督导和教育咨询。下文将具体分析介绍的法国国家教育行政管理与科研总督导处(IGAENR)、法国国家评估委员会(CNE)都属于第一种方式,它们主要针对国家教育体系的行政组织及学术机构的运作方式进行评估考核。作为教育咨询的机构主要有国家高等教育与研究委员会(CNESER)、国家课程委员会(CNP)等,这类机构旨在针对教育政策、教育学制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改革进行提案。国家教育行政管理与科研总督导处与国家评估委员会在工作内容上有一定的重叠,但两个机构的性质及工作方式仍有很大不同,而最主要的是前者是隶属于国家教育部的官方机构,后者则是独立行政机构(AAI)。
[1] Comité National d'évaluation[R],Bulletin N°19-janvier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