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民教育总督导处(IGEN)及国家教育行政管理与科研总督导处(IGAENR)
拿破仑通过设立“帝国大学”和教育“大总管”在法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中央集权教育体系。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他进一步完善了大革命之前即已出现的教育监察制度,并设立了高中督学。1852年拿破仑三世发布政令正式确立了国家公共教育机构的总督学处(IGIP),其中包括8名负责高等教育的“总督学”(inspecteur général)[1],他们由“大总管”直接任命并负责对学院的教学及学历颁发的监督。1888年,国家首次提出要将权力下放到地方及“学院”,由此取消了“总督学”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监察权。1980年公共教育总督导处改名为“国民教育总督导处”,其工作主要是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计划对基础教育某一领域进行评估并提交报告[2],其对于人员的督导工作则是一种“对督导工作的监督”,“即与学区长合作,对地区教学督导(IA-IPR)工作的一种协调,而后者才负责评估基层学校的工作,并给初、高中教师打分”[3]。
为了实现对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各级教育的监管,1965年政府出台政令设立了国民教育行政管理与科研总督导处(以下简称IGAENR),1999年通过政令将科研也纳入其监管范围。根据法律规定,IGAENR下属于国民教育部和高等教育与研究部,负责对教育和研究体系的整体运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管、分析和评估,并提出改革建议。IGAENR还负责对公共教育和研究机构的人员进行监管,特别是机构中的行政、财务、审计和经济部门的人员,同时也不排除其参与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评估工作。IGAENR的年度工作计划由部长通过任务信的形式发布,同时它还可能随时被要求参与国民教育总督导处的工作。
1999年政令提高了机构成员的法律地位,目前(2009年)其成员共有98人,其中一级督学62人,二级督学36人[4],各级督学都有一名教育部长任命的负责人总领工作,任期5年,可以连任,同时还配有一名助理协助工作。根据学区的重要性不同,IGAENR的工作地理分组共有6组,工作内容又分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研究工作三个大方向。IGAENR每年向教育部长提交120~150份报告,包括定期的监督评估报告也有教育专题研究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