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
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为中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这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它的意义是巨大而深远的。
“科教兴国”已经成为我国的国策。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基础工程,只有打好基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大厦才能拔地而起。而要搞好教育,教师队伍的质量将是关键。但是我国教师的学历要求还偏低,很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为中学教师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就为中学教师提高学历层次、提高专业水平提供了条件。虽然不可能在短期内使多数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但一部分获得学位的教师必将成为教育教学的骨干,帮助整个教师队伍提高质量,从而有力地促进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为中学教师开设研究生课程有没有必要?有的同志认为,当一名中学教师只需要大学毕业,能够把中学课本的内容教给学生就可以了,用不着高深的学问。这是一种偏见,也是一种陈旧的观念。要想当好一名教师,必须具备渊博的知识、高尚的品质,还要有高超的教育技能。特别是当代科学技术高速度地发展,知识增长速度加快,往往一名大学生学习的知识还来不及使用就有一部分陈旧了。因此,知识需要不断更新,才能跟上科技的发展。教育媒体的发展,学生接受信息的渠道增多,也迫使教师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以满足学生求知的需求。虽然我国已经建有教师继续学习进修的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研究生课程,就为教师系统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提供了可能。教育活动是一种科学活动,它有规律可循。只有遵循教育科学规律,才能提高质量,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认识教育科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技能也需要教师不断学习。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新发展为教育教学提供了许多新的理论,教师掌握了这些新理论就能创造出新的教育方法和经验,推动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