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大家都熟悉的文学家、思想家,但都没有称他为教育家。其实鲁迅一生从事的社会职业都在教育部门。1909年8月,鲁迅从日本回国后就在杭州浙江两级师范学校任教,担任优级的生理学和初级的化学教员。他1910年回到绍兴,应绍兴府中学堂之聘,教“天物之学”,即生物学课程。辛亥革命后,他担任绍兴师范学校校长。1912年2月他应教育总长蔡元培之邀到南京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任部员,5月随教育部北迁,任北洋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直至1926年离京。在此期间,鲁迅曾在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高等女子师范学校(1923年两校合并为北京师范大学)、世界语专门学校、集成国际语言学校、黎明中学、大中公学、中国大学等学校授课。1926年8月鲁迅到达厦门,任厦门大学文科教授兼国学院研究教授,半年以后到广州,任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兼中文系主任,并开设中国文学史、中国小说史略、文艺论等课程,直到1927年4月离开广州到上海。生命的最后10年鲁迅才没在教育部门,专门从事写作。可见,鲁迅一生工作的27年中,有17年是在教育部门和学校教书,教育工作是他唯一从事过的社会职业,而且他对教育有精辟的见解。所以说,鲁迅是实实在在的教育家。
鲁迅一生写作和译作共数百万字,虽然没有专门的教育著作,但许多文章都讲到教育问题,他的文章大多是为了关心儿童、教育青年、指导青年,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为了培养青年,“耗去生命不少”。[2]他本来在日本学医,原想将来回国后解除病人的疾苦,以医学拯救祖国。但是他在学校里受到有狭隘民族主义思想的日本同学的歧视,特别是在一次观看日俄战争影片时,看到一名中国人被斩首示众,而围观的中国人却精神麻木,他受到很大刺激,苦思数月,得出结论:“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要紧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3]通过文艺改变国民的精神,不就是文艺的教育功能吗?这不就是教育吗?当然这是大教育,不只是狭窄的学校教育。鲁迅的许多文章中,甚至只言片语中,都渗透了教育的思想,涉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