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教育者,学生是被教育者,或者叫受教育者,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于是教师可以滔滔地讲,学生只能静静地听。老师讲什么,学生就学什么、记什么,考试的时候就答什么。但是常常是学生不理解老师讲的是什么,因此答的时候就答不正确。于是有的老师提出要采用启发式教学,启发学生去思考。这似乎进了一大步。但是在实践中却遇到一个难题:有的学生启而不发,你怎么启发他,他都是呆若木鸡,无动于衷。怎么办?恐怕应该探寻一个究竟了。
记得20世纪50年代《光明日报》上刊登过一组漫画,第一幅是一位大人,大约是爸爸吧,给一个儿童搭积木,搭了一座很壮观的房子;第二幅是儿童一脚把它踢倒了;第三幅是儿童自己搭起一座歪歪斜斜的房子,而且表现出很得意的样子。这位漫画家很懂得儿童心理,他把儿童的主动性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了。教师是不是可以从这组漫画中得到什么启发呢?
通常我们讲,教育就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把他培养成符合社会要求的人。学生是教育的对象,正像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对象一样,将来要成为一定规格的产品。但是教育对象与生产对象不同:第一,他是活生生的人,每个人的素质不同;第二,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教育的,他具有主观能动性。学生不是录音机,不是录像机,可以把老师讲的都录下来。他接受教育时是有选择的,他感兴趣的知识就接受下来,并且会自己主动地去探索,他不感兴趣的就不去接受它。所以说,一切教育影响都要通过学生自身的活动才能被他所接受。因此,无论是教学过程,还是教育过程,都必须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学生自己的活动去取得知识,去接受一个观点或者一个信念。要让学生主动地接受教育,就要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作为教育的对象,他是教育的客体;但通过自身的活动来接受教育,他就变成了教育的主体。因此学生既是教育的客体,又是教育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