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从某一角度对某一问题关注的动因通常来自三个方面:第一,理论研究过程中促使我们反省的内在需求;第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带给我们的困惑与焦虑;第三,来自对该角度所涉及的知识的兴趣。[1]“实践的焦虑”“反省的需求”以及“知识的兴趣”是相互联系的。人们经常会受到实践问题的刺激,然后试图用概念、理论去把握这些问题,相关的研究就这样发展起来了。尝试着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合作学习进行研究也正是缘于上述最基本的原因。当前合作学习研究中伦理关怀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作学习实施过程中对个体道德品性发展的漠视;二是理论研究过程中对伦理价值的忽视。因此,从伦理学视野下审思合作学习,显得非常有必要。
(一)合作学习实施过程中对个体德性发展的漠视
为了了解合作学习的实施现状,本课题组对课程改革的国家实验区和省实验区进行了调查,调查学校主要包括山东省滨州市邹平第三实验小学、青岛市胶州实验小学、威海市第二实验小学、日照实验一小、临沂市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以及山东聊城市杜郎口中学。这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调查问卷、访谈与随堂听课的形式。问卷分为两套,一套为小学二年级使用,一套为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使用。调查主要围绕着论文所关注的小组的组建、教师对合作学习的认识、小组活动的基本过程、小组合作学习的效果、小组合作学习的长处以及在课堂教学中的不足等几个问题来展开。调查对象是参与课改实验的小学三年级二个班级、小学四年级一个班级、初中一年级的两个班级以及未参加课改实验的五年级的一个班、初中二年级的两个班级,共计445人,发放问卷445份,回收445份,访谈教师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