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多维立体的动态合作体系,全员合作学习强调在充分协调并激活学校整体课程资源的基础上,促进包括校长在内的教学行政人员、各学科教师以及学生之间的全员性合作。这是论文对全员合作学习所做的基本界定。根据这个界定,我们可以总结出全员合作学习的基本特性。
(一)整体性
合作不仅是一种学习方式,更重要的是一种教学思想,甚至是一种生活方式。半个世纪以前,苏联的维果茨基从历史的、文化的角度探讨了社会交往在人的高级心理机能中的突出作用,强调学习的主动性、社会性、情感性。今天,建构主义心理学基于对学习的现代意义理解,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地建构内部心理表征的过程,不仅包括结构性知识,而且包括大量的非结构性的经验背景,提倡合作学习与交互式教学。这一趋势表明,人类正在走出唯知识论、工具化的误区,反映了从选择教育向发展教育的根本转换。在这种背景下,合作学习应该可以提供这样一个平台:首先,教师可以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的实现合作交往需要的机会,将人际关系、合作与竞争作为推动学生学习、认识发展的重要动力。其次,交往行为理论以它对主体间性的关注使合作学习获得了合理性的基础,合作学习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传递过程,而是主体之间的社会交往活动。一旦把学习理解为一种交往活动,知识的习得也就不能囊括学习的全部,而只能是其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形式。在这里,知识具有何种程度的重要性,是由作为复数的交往主体决定的。学习过程在本质上不能归结为一个认知性的掌握知识、发展智慧潜能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完整的人的成长与形成过程。因此,完整性是以伦理为依据的全员合作学习理念的必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