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立学校的传统使命一直是使我国的年青一代成为富有平等精神、责任感和创造能力的成人。今天,我们用建立学校的行为标准和成就标准的方式再次重申努力培养具有民主素质、创造能力的公民的使命。进行其他教育改革也许会发挥作用,但确立一套较高的行为标准和成就标准则肯定会有更重要的作用——因为没有这些标准,任何其他改革就无从谈起。
基于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我们声明:
1.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都有权生活在安全、有秩序且没有毒品的学校。
2.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在这样一种学区、学校学习和工作,它们有明确的纪律规范,以确保能够公正和始终如一地遏制不良行为。
3.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在这样一种学区内学习和工作,这一学区能够给有暴力倾向和长期破坏力的学生提供可选择的教育安置。
4.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都有权受到礼遇和尊重。
5.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在有明确而严格的课业成就标准的学区、校园和教室中学习和工作。
6.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在这样一种学校内学习和工作,学习的装备良好、拥有有利于完成严格的课程任务的教学资源。
7.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在这样一种学校内学习和工作,学习里的教师们熟悉各自的学科内容并且知道如何进行教学。
8.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在这样一种学区、学校和教室内学习和工作,在这里高分是好成就的标志、升迁是努力的结果。
9.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有权在这样一种学区、学校内学习和工作,在这里获得高中毕业证书意味着已经具备升入大学或是找到一份好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10.在追求高标准的行为表现和课业成绩的过程中,所有的学生和教职工都有权获得来自家长、社区、政府官员和私人机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