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认知概念来自认知心理学,是美国认知心理学家在1976年提出来的。虽然元认知的发展只有短短三十多年的历史,也缺乏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但是,这一概念的影响早已超越了认知心理学领域本身,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其他心理学流派和教育学中。弗拉维尔(Flavell)认为元认知是“反映或调节认知活动的任一方面的知识或认知活动”。它和认知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活动内容、对象、目的和作用方式四个方面,具体表现在:(1)认知活动的内容是对认知对象进行某种智力操作,元认知活动的内容则是对认知活动进行调节和监控。(2)认知活动的对象是外在的、具体的事物,元认知的对象是内在的、抽象的认知过程或认知结果等。(3)认知活动的目的是使认知主体取得认知活动的进展,元认知的目的是监测认知活动的进展(即给主体提供有关进展的信息),并间接地促进这种进展。(4)认知活动可以直接使认知主体取得认知活动的进展;而元认知只能通过对认知活动的调控,间接地使主体的认知活动有所进展。
元认知由元认知知识、元认知体验和元认知监控等内容组成。元认知知识是有关认知的知识,即人们对什么因素能影响人的认知活动的过程与结果、这些因素是如何起作用的、它们之间又是怎样相互作用的等问题的认识。元认知知识包括有关认知主体方面的知识、有关认知材料和认知任务方面的知识以及有关认知策略方面的知识。元认知体验是伴随着认知活动的认知体验或情感体验,它包括知的体验,也包括不知的体验;在内容上可简单,可复杂。元认知监控是主体在进行认知活动的全过程中,将自己正在进行的认知活动作为意识对象,不断地对其进行积极、自觉的监视、控制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