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基础层级和中等层级之后,课堂阅读教学必然向高等层级发展。
一、评价。评价,就是对阅读的内容进行优劣是非的判断,是阅读能力和判断能力的体现,它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思维形式。对于初中生,我们并不要求其判断必须正确,只要能够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就可以了。
评价的基础是阅读体验、感悟和揣摩。也就是说,判断必须建立在对课文熟悉的基础上,必须对所判断的事物内部诸因素如因果、时间、空间、条件等进行推理,才能表现一个人的综合阅读能力。评价是体验、感悟和揣摩的外化过程。评价的内容可分为语言运用和观点态度两大类:
1.语言运用。曹日昌先生将判断分为“感知形式的直接判断和抽象形式的间接判断”[1]。据此,我们可以把对语言运用的评价归入直接判断。它的特点是,可以凭视觉感觉到,可以不借助太复杂宽阔的历史文化背景。比如,评价“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中究竟是用“敲”好还是用“推”好,韩愈认为是“敲”好,朱光潜先生认为“推”好。这是评价。朱先生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2]
就上句“鸟宿池边树”看来,“推”似乎比“敲”要调和些。“推”可以无声,“敲”就不免剥啄有声,惊起了宿鸟,打破了岑寂,也似乎平添了搅扰。所以我很怀疑韩愈的修改是否真如古今所称颂的那么妥当。
2.观点态度。这是评价的主要内容。它的特点是,但凭视觉无法全部感觉到,必须借助更加广阔的历史文化背景,属于间接判断。课文总要体现作者的思想观点、态度情感。对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发表看法,进行评价。比如《伤仲永》一文中,王安石对方仲永从一个神童变为“泯然众人矣”究竟责任在谁这个问题没有发表意见,教师完全可以在此设问:“方仲永的前后变化责任在谁?”学生会很感兴趣。评价可以提高学生的思维品质,对以后的人生道路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