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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道德的特点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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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道德的含义及特点

教师道德是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应具备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它从道德的角度,规定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该以什么样的思想、情感、态度、行为和作风去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

职业道德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各个行业都有与本行业的劳动特点相适应的职业道德。教师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同样也有着它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是由教师劳动的特点所决定的。或者说,正是教师劳动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道德的特殊性。教师道德主要有以下特点:

1.教师“一般总是先进分子”

从道德要求上看,教师道德的要求更高、更全面。由于教师承担着传播人类文化、开发人类智能、塑造人类灵魂的神圣职责;由于教师劳动的示范性特点,决定了教师的思想观点、道德境界、理想信念都对学生起着直接的、重要的示范作用;由于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在内的教师综合素质是教育劳动中最主要的劳动手段和工具;由于教师不仅对其劳动“产品”会形成终生性的重要影响,而且通过其“产品”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而广的影响。因此,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其职业劳动中就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关于这一点,古今中外的思想家、教育家们都曾反复强调过。我国古代教育家孟子曾说:“教者必以正。”他指出,古人之所以“易子而教”,是为了避免“父子相夷”。父亲的缺点儿子比较熟悉,因此儿子对于父亲对自己的教育容易产生不服,容易和父亲顶牛。孟子以此揭示了教育别人的人必须首先具备良好的品性,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如果一个教育工作者不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就不能进行有效的教育。19世纪俄国教育家杜勃罗留波夫也认为,教师应具有明确、坚定、正确的信念,热爱儿童,是高尚道德的典范,而教师的人格缺陷将是教育工作中最可怕的失败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