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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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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从一般意义上讲,教书育人包括教书和育人两方面的内容。所谓教书,是指教师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发展学生的智能;所谓育人,是指教师通过教育和教学活动以及自己的行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连起来讲,意味着教师要把教书和育人两方面有机统一起来,既注重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又注重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从而把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人才。教书和育人是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教书必然育人,育人要通过教书,教书是为了育人,育人离不开教书,二者是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关系。

教书育人思想是中国教育伦理思想的悠久传统。古代典籍《礼记》中就指出:“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就是说做教师的既要教给学生具体事物的知识,又要培养他们立身处世的品德。唐代韩愈在《师说》中也明确揭示了教师的三大职责,即“传道、授业、解惑”,其实这三大职责可以归纳为“传道”“授业”两个方面,至于“解惑”,不过是解“道”与“业”两方面的“惑”。韩愈所说的“传道”,就是传授为人之道,培养优良品德,即今天所说的“育人”;所谓“授业”,就是传授文化知识,即今天所说的“教书”。这些都表达了我国古代教书育人的思想,只是其具体表述和具体内涵与今天有所不同而已。

我们今天所讲的“教书育人”,是“教书育人”的一般含义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化,是指教师在教育劳动中,既要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又要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把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